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3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
在减负担方面,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
在稳岗位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资金用途由现行四项稳定就业岗位支出扩大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在提技能方面,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4年底。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来源 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