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三年未果 亚博安卓官网却已标注“结案”-亚博安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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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60余万元的合伙借款纠纷,沧州市肃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了3年多的时间,至今仍没有结案。而当事人王洪恩最近在最高人民法院亚博安卓官网查询时,却发现该案案件状态标注为“已结案”,他怀疑当地法院为了谎报执行率而弄虚作假。5月8日,肃宁法院执行法官王信表示,目前案件仍在执行中,他从去年底开始接手分管此案。至于最高人民法院亚博安卓官网为何显示“已结案”,因是上几任的事情或为领导所标注,王信猜测有可能是操作失误所致。
借款给合伙企业60余万 王洪恩是沧州市肃宁县人,2006年5月,他和同乡刘某、孙某、王某甲开始谋划合伙筹建一家染厂,四人商定王洪恩投入入伙资金50万元,其余三人分别出资30万元。2007年4月4日,四人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随后,王洪恩陆续为四人合伙企业张大新新染厂投入流动资金640997.14元。2007年9月至当年年底,合伙企业因多方原因停产。2008年初,刘某、孙某、王某甲将染厂承包给了王某乙、吴某(承包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 2008年,四名合伙人以及第三人王某乙、吴某因合伙借款纠纷对簿公堂,王洪恩向三名合伙人讨要自己借给合伙企业的640997.14元款项。2009年5月5日,肃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民事判决书【(2008)肃民初字第1193号】,判决刘某、孙某、王某甲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王洪恩承包费,之后承包期内的承包费,由两名第三人王某乙、吴某陆续交付原告王洪恩;三被告刘某、孙某、王某甲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640997.14元借款,三被告互付连带责任。 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沧州中院对王洪恩向合伙企业的借款数额重新认定为616505.96元。2009年12月27日,沧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2009)沧民终字第1848号】,判决三上诉人向王洪恩支付以上款项。 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 在一审判决之前的2008年11月19日,王洪恩向肃宁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08年12月2日,肃宁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自即日起二第三人(注:承包人王某乙和吴某)不得向三被告支付承包费,将每月应交承包费33000元交付法院。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王洪恩说,案件审理结束后,他觉得手中握着两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以及诉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自己60多万元的借款很快就会拿到手。然而,事态的进展并没有他想象得那样顺利,终审判决生效20日内,三名被告人并没有给付王洪恩这笔借款,而两名承包人每月向法院交付的33000元承包费也并未到账。 2010年3月24日,王洪恩向肃宁法院执行庭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让他想不到的是,三年多来,除了向上级反映情况后、在省委政法委的督办下,他于2011年6月拿到的3万元承包款之外,他至今再也没有拿到一分钱的执行款。 “我拖欠衡水饶阳客户、保定蠡县客户以及山东宁晋客户的好几十万元的货款,银行里还有不少贷款,就是因为这笔60多万元的借款无法执行回来,我的家中经常会有要账的人光顾,有的客户还找来社会人士恐吓我的家人。赡养老人、照顾家庭、孩子上大学都需要钱,但法院却迟迟不能执行到位,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我的执行款却如泥牛入海一直没有消息。” 王洪恩说,法院的裁定书要求“承包人每月33000元的承包费理应交付法院”,如果履行裁定书条款,不到两年的时间,他的60多万元的借款就能执行到位,但承包人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而法院也不向第三人催要,拖到现在便形成了执行难的局面。 查询亚博安卓官网却标“已结案” 从2010年开始,王洪恩多次到沧州、石家庄、北京等地的法院、检察院反映情况,三年多来,到底跑了多少趟、花了多少钱,王洪恩说,他自己记不清楚了。“前一段时间,我再次到省高院反映情况,接待我的法官查询后说,你的案子早就结了呀。”王洪恩说,那名法官让他回当地法院问一下,并告诉他登陆最高人民法院亚博安卓官网的方式,让他回家自行查询。 王洪恩当然非常纳闷:“标的60多万元的案件刚刚执行了3万元,不会就这样结案吧?”5月8日中午,记者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在亚博全站手机客户端首页点击“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栏目,进入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在被执行人姓名一栏分别填上此案件的三名被执行人刘某、孙某和王某甲的姓名,点开这个案号为(2010)肃法执字第00147号、标的为616505.94元(实际应为616505.96元)的案件,案件状态的确如王洪恩所说,处于“已结案”状态。 “我怀疑这是法院为了谎报执行率,而采取的一种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王洪恩对此非常气愤。5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肃宁县法院求证此事,办公室主任闫同心称“他对此案一无所知”,而院长朱向东恰好到外地开会去了,其他院长也都外出办事了。记者想求证主管此案的执行局局长张恒恩,闫主任拨打电话后称“不接电话,联系不到”,让记者直接到执行局或信访办找熟悉案情的法官了解情况。 执行局局长不在,执行庭庭长也没在,幸好目前负责此案件的执行法官王信在办公室内,他从一大摞档案汇总找出了王洪恩申请执行的这起案件的卷宗。他说,案件并未执行完结,他于2012年年底接手此案,目前企业已经停产了,“为什么第三人(即企业承包人)没有将每月33000元的承包费交付法院,而这么长时间以来法院对此置若罔闻”,王信称那是上几任或者是领导的事情,他对其中的内情并不知晓。对于最高院亚博安卓官网显示此执行案件“已结案”的案件状态,王信猜测有可能是操作失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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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执行 案件, 法院, 洪恩, 承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