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通过26项政策措施全面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加快推动河北向生物医药产业强省迈进。
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制约
优先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定向供给力度,对重大生物医药项目,在符合园区规划前提下优先满足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
引导大宗原料药生产能力有序集聚,优化石家庄等区域大宗原料药生产布局,鼓励企业将生产能力向沧州渤海新区搬迁。
保障生物医药企业生产要素供应,将生物医药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优先保供范围,不轻易断电、断气,确保生产安全和药品供应。
实施生态环境差别化管控措施,对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要求的生物医药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管理。
简化引进企业审评审批程序,吸引创新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企业落户河北。
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和检验检测改革,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制度。在全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会同京津探索推进京津冀注册人制度一体化。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
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对当年实缴外方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且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缴外方注册资本额2%、最高不超过1亿元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开展“互联网 ”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生物技术融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推进全业务全环节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制造等“互联网 ”应用示范工程。
引导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聚集发展。鼓励省外国家级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研发外包机构、生产企业到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戴河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沧州临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国中药都等聚集,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在上述区域和雄安新区建立分支机构的,分别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构建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体系。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组建一批重点投向生物医药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戴河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等组建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支持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的早期研发和临床试验。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学院加大在生命科学的基础研究和河北重大疾病谱、再生医学的临床医学诊疗技术以及创新药的研发。支持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大学等开展基因编辑、生物合成学的创新性研究,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关键技术和绿色工艺的技术开发。支持石药集团、华北制药、以岭药业等龙头企业,建设第三方运营的新药研究实验动物培育中心。
支持临床试验机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发展。支持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建立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绿色通道,实行一次审批、分次核销。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备货仓库。支持石家庄依法依规建设进口药品口岸,条件成熟时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
推进雄安新区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创新发展。鼓励企业进行免疫细胞治疗、单抗药物、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等新技术研究,允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新型生物治疗业务。建立人类遗传资源临床试验备案制度。支持雄安片区建设基因数据中心。
政策明确,除“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外,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独立法人单位每年可累计获得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或补助资金。对特别重要的项目、企业、人才等,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