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仅两天时间电子警察已抓拍4856辆闯限行机动车。
12月12日6时49分45秒,在沧州市区解放路与海丰大道东侧,一辆车牌号为冀j**5n m车辆,由西向东行驶,按照单双号禁限行规定,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驾驶人因闯禁限行而“中枪”。12月12日零时2分14秒,一辆车牌号为浙c***m1的浙江籍车辆在市区新华路与永安大道东侧,由西向东行驶,因驾驶人违反了双日双号行的规定,驾驶尾号为单号的车辆上路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上述两位驾驶人将被罚款100元。
个别人为了逃避电子抓拍闯限行,竟然玩起了“v i p”遮挡号牌的小把戏,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12月12日12时,交警三大队四中队执勤交警正在青海大道路段巡逻,发现一辆黑色大众车从4s店内驶出,牌照处套有v i p套,执勤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发现交警后,随即拐到小路口,下车想要摘除遮挡物,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查,该车的真实牌照为冀j***89,因为车牌尾号为单号,为逃避限行故意遮挡了号牌。执勤民警当场摘掉牌照的遮挡物,并对这位故作聪明的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沧州市交警支队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出行前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车牌照,提前选择出行方式,以免被电子设备抓拍。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