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健全就业创业帮扶机制,完善就业创业帮扶举措,做实做好实名制管理,有针对性开展个性化帮扶,努力实现未就业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聚焦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意愿和求职需求,市人社局制订《促进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单位就业招聘一批、自主创业带动一批、灵活就业吸纳一批、公益岗位兜底一批、就业见习安排一批等渠道,确保年底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有见习意愿的落实见习岗位,困难毕业生得到有效帮扶。
按照方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需求、培训意愿,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做到“四清三到位”(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要细化工作方式方法,多为他们提供政策支持和关心关爱。
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收集岗位信息,多渠道、多形式挖掘就业岗位,根据求职意愿有针对性地向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地方特色,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等线上招聘活动。
将通过有效举措支持有创新思维和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到高新技术单位发展,对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由各地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系统化创业专项培训,发挥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资源和创业载体的优势,免费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的,帮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落实降低利率政策和免除反担保要求。
在不断深化就业指导服务的基础上,对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各地将全部纳入培训范围,采取“就业创业培训+”等多种模式,提高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技能,做到“申报一人、培训一人”,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
对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未就业毕业生给予特殊关爱,实行专人专账,提供优先援助,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实行托底帮扶,利用临时公益性岗位尽快安置,确保未就业毕业生愿上尽上、能上即上。
《方案》要求,各地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帮扶工作台账,记录好联系沟通、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帮扶情况,由帮扶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做到“一人一台账一责任人”。(记者 申萍 通讯员 陈永洪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