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区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市区小学升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与往年不同的是,务工随迁子女在市区入学的,由监护人一方持有居住证改为监护人双方和随迁子女本人均持有居住证方可就近入学。
据了解,市区户口学生,就近入学资格依据户口、房证“双证”齐全(即父母房证住址与市区户口一致),学生报名须持户口本、房证、小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市区户口学生,已买房但未发房证的,须经房管部门出具房屋证明。市区户口学生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学生随父母双方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无户口迁移史,有无房证明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口一致的原则就近入学,初中招生取消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一律实行划片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按招生范围到定点学校报名。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为:第三中学初中部、市第五中学、市民族中学、市第八中学北校区、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三中学、市第十五中学。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建设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实际情况,其他学校不再招收随迁子女。
此外,所有市区公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禁止未经批准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要求的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约谈和出示黄牌,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进一步推进市区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继续加强对班额的控制,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能超过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