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沟店铺乡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侵占集体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久前,市纪委监委网站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严肃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完善重点督导机制,强化线索交办督办,精准开展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3件,初核55件,立案24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免职3人。
据悉,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为切入口,定期对各行业部门、各县(市、区)移交的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台账,开展精准监督。制发《沧州市纪委监委2020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6项监督清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直接进村入户,与贫困户和群众“点对点”沟通,实地督查项目落实情况,了解脱贫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市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会同驻审计局纪检组采取联动协作,将发现的问题以“一函两书”的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持续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再精准、再提效、更务实。
此外,为巩固脱贫成果,市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对存在数字脱贫、突击脱贫甚至虚假脱贫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深入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整治各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惩处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听到收到,第一时间监督解决,第一时间问责查处’,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