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信用河北”网站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任丘市、献县、海兴县、青县5个县(市)成功入围。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县,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旨在激发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信用信息高效归集整合和充分共享共用,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在政策制定、信息共享、场景创建、激励措施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叫响“信用河北”品牌。
近年来,沧州市各县(市、区)立足实际,积极将信用融入群众生活,应用场景百花齐放,实现“信用沧州”建设向基层延伸。渤海新区黄骅市围绕做大做强盐碱地这篇特色产业大文章,推动产业全生命周期信用服务嵌入,开设“旱碱麦 信易批”涉农服务专区。任丘推行“事先告知 到期提醒 全程服务”信用修复模式,建立“六书同达”机制,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全程帮扶被处罚企业修复失信记录。献县运用信用积分助推基层信用治理,选取北单桥村为个人信用积分试点村,积极打造信誉评价体系,围绕乡风文明、人居环境等方面开展积分管理,探索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海兴县联合新华区推动“守信主体跨区域互认”,推出诚信示范卡,将信用红利送到群众身边。青县培育经营主体诚信意识,通过建立“2年生存期”“破产重整”“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4条“清退路径”,帮助符合条件企业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条件,助力企业重上发展“快车道”。
据市信用办工作人员介绍,沧州市将围绕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目标,突出向基层、部门和京津冀延伸,着眼城市信用状况、优化营商环境、信用利企、信用惠民不断提升,谋求信用在多个领域实现突破,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擦亮“信用沧州”品牌。(记者 李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