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人才安居的积极作用,沧州市出台沧州狮城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办法,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00万元,助力引才留才。
办法明确,依据沧州市狮城人才认定标准,经沧州市委人才办认定并持有“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沧州狮城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此外,持有有效期内的“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的人才享受与沧州狮城人才同等的优惠政策。
贷款优惠政策方面,沧州狮城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沧州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并且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不再考虑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也不考虑其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是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满足首付要求且不超过其家庭还款能力即可申请最高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次,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计算。
提取优惠政策方面,沧州狮城人才家庭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房的,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后,即可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额度放宽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租房提取每年仅可申请办理一次,可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沧州狮城人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业务时,除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或“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等证明材料。公积金业务咨询热线为12329或12345,各县(市、区)贷款咨询电话分别为:城区分中心2175151,渤海新区分中心5766183、5837205,任丘分中心2251806,河间分中心3226020,泊头分中心8261908,黄骅分中心5238018,沧县分中心5510738,肃宁管理部5013510,献县管理部4636905,吴桥管理部7275111,东光管理部7500816,青县管理部4205522,南皮管理部8859169,孟村管理部6762956,盐山管理部6221001,海兴管理部6610300。(记者 李其征 通讯员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