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沧州市召开2022年市级总河湖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河北省2022年度省级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向纵深发展。市委书记、市级总河湖长康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湖长向辉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张效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沧州地处“九河下梢”,河湖管理任务艰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和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觉将河湖治理保护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河湖生态质量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要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持续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利用能力。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入海河流水质,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大引调水力度,加快实施“万塘千渠百河”水系连通工程,强化南大港湿地保护修复,实现河湖永续利用、人水和谐共生。要加强河湖执法监管,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适度超前,加快全市水网和管网体系规划建设,全面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要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有关部门职能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扎实推动全市河湖保护治理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副市长薛青松传达省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领导姚幸福、田嘉宁、李广义、李凡、戴树胜、尹卫江、王晓玲、聂进厂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设分会场。(记者 郭彬 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