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为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及时建立绿色通道,落实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必要帮扶措施。
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方面,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90%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等措施,引导专业化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统筹城市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扩大网点规模,完善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完善支持政策方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安排的相关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业。依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对员工制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生活性服务机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对接生活性服务业风险需求,加大相关保险产品的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市级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
同时,《措施》明确,加强城镇学校建设,扩大城镇学校招生规模,到2022年底,全市中职学校招生能力增至10万个。(记者 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