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5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申请境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资助金,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单位,一次性按注册费的30%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进行奖励。
为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发明创造,加强市场主体源头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启动了资助金申报工作。沧州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户籍在沧州的个人,且作为该境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第一权利人,信用状态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都可以进行申请。
申请人的境外商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而且应维持申报对象的法律状态在当前审查周期内有效。(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孙健 通讯员 杨青青 李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