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办营业执照注销要跑一趟,办许可证注销又要跑一趟,现在一次性就能同时注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真是太方便了。”河间市润江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法人周先生夸赞道,新政策确实方便群众办事。
经营道路运输的周先生日前来到河间市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窗口,咨询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注销业务,企业开办窗口和道路运输窗口迅速启动“证照同注”程序,窗口工作人员为其详细讲解“证照同注”的操作流程和所需申报材料。
4月1日上午,周先生携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销材料,在企业开办窗口和道路运输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办代办下,半个小时内快速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注销业务,领取到注销通知书。
“证照同注”是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的一项服务举措,通过“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个规范、一窗受理”审批模式,取得“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次数”效果,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按照沧州市制定出台的“证照同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拍卖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普货)、人力资源服务经营企业、劳务派遣经营企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出版物零售经营企业、电影放映企业等8类企业“证照同注”改革,统一实施主体、提交材料、办理时限等。
一个窗口对外,注销“最多跑一地”。按照“证随照办”原则,明确营业执照在哪办理,审批事项就在哪提交,审批结果就在哪领取,即“一窗收件一窗发证”。对于营业执照和涉企经营许可不在同一层级审批的“证照同注”行业,依托沧州市登记注册跨区域通办平台,建立市县协同办理机制。申请人可在跨区域通办网点提交“证照同注”申请材料,网点窗口工作人员协同办理。
整合一套申请材料,注销“一件事一次办”。结合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注销方式,市行政审批局分别梳理“证照同注”8类企业注销提交的材料,整合所需文书,制作申请书模板,形成一套申请材料。申请人同时注销营业执照和涉企经营许可,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不同事项的共性材料只需提供1份。窗口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后,内部流转进行营业执照和涉企经营许可的注销办理,审核通过后,现场出具或邮寄注销结果。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沧州市将进一步完善“证照同注”工作机制,继续探索扩大“证照同注”适用范围,探索创新更多“证照同办”应用场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良审批服务体验。(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