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40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600元。
据悉,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提标要求,个别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延至2025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
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所需资金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市县予以适当补助。预计今年全市增加学前教育投入4205.2万元,有力保障我市学前教育提质发展。
公用经费一般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通过使用这些经费,可以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和全面成长。